今天小編來和大家講關于杭州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東人數的要求問題。在杭州注冊有限責任公司,是會對股東人數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的,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的看一下這方面的規定內容。
最多50人,有限責任公司以資本聯合為基礎,同時也具有人合的性質,股東之間要求有一定的信任關系,股東數量也應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進行重大的經營決策時,能夠協調一致。設立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最少1人,新的公司法對于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最高人數進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數沒有進行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設立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股東數量太多不利于公司決策,而太少程序不完備。
如何合理設置股東人數呢?
一般在杭州注冊的中小微企業來講,對于股東的人數,最好是在2-3位,最好不要超過。因為對于中小微企業來講,各方面沒有達到一定的規模,所以權利只要掌握在少數的兩三個人手里即可。合伙人不需要太多。注冊登記的股東人數過多,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會加重很多程序上的負擔,是不利于創業項目的發展的,其次,股東人數過多,股權分配、股權的動態調整都是比較麻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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